时间:2008-12-03 09:30:02 来源:海南日报
财政部、民政部近日决定补助我省城乡医疗救助金1.1289亿元。我省明年将借助这笔资金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全面推行多层次医疗救助方式。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的。
据悉,随着我省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不断完善,中央补助我省的医疗救助资金逐年增加,此次补助金额比上年的7426万元,增加了3863万元,增加了52%。
目前,我省已全面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着眼于困难群众的不同情况和医疗需求,近年来我省不断探索、完善医疗救助方式。省民政厅低保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明年将全面推行以下4种医疗救助方式:
一是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医疗保障。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地区,资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参合或参保;二是开展门诊救助,为低收入群体解决医疗实际困难,使群众能看得起小病;三是通过实施医前、医中、医后等方式的大病救助,对救助对象难以自付的大病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助;四是结合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制度,对治疗费用支出过大,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及医疗救助封顶线内救助后还特别困难的救助对象,以及患特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边缘群众给予临时性救助。
据了解,目前我省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群体。目前全省共有城乡医疗救助对象42.46万人。今年以来,全省已资助32.36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开展各种方式的医疗救助2万多人次。(作者:黄晓华 石青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