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在海南居住贫困家庭烧伤儿童均可申请医疗救助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本文出处:http://www.hndnews.com/gjlvd/html/2013-05/11/content_65838.htm?div=-1
商报讯(记者常珊珊)“太感谢你们了,是你们的救助使我女儿能够继续接受治疗,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昨日下午,在解放军187医院烧伤科病房,接过海口市民政局的5000元救助金,1岁女童婷婷的母亲感动地说。商报记者了解到,所有在海南省居住的贫困家庭烧伤儿童符合一定条件均可申请海南医疗救助基金会贫困家庭烧伤儿童医疗救助金。
今年25岁的陈强祖籍河南,是一名农民工。2010年他与妻子从广东来海南打工,平日里妻子负责照顾两个女儿,他打零工维持生计。陈强的小女儿名叫婷婷,现在才1岁零3个月,一家人原本平静的生活在4月19日上午10时40分许被打破。“婷婷不小心把放在桌子上的鸡汤打翻到地上,自己也摔倒了。”陈强说,他女儿右侧手臂、肚子、大腿部均有烫伤,创伤面积达16%,深度创伤达10%,伤势十分严重。“孩子目前处于感染期,由于年龄较小,伤口很容易感染,出现了脓毒血症,烧伤创面也有加深的风险。”
据陈强介绍,他是一名泥瓦工,一天工钱仅百余元。“每日近千元的医药费,我们实在吃不消。前几日我们向海南省医疗救助基金会求助,基金会方面已资助我们1万元医药费。”陈强告诉记者,女儿治疗至今已花费1万多元,现在还欠了医院7000多元。而今,海口市民政局又送来5000元救助金,陈强一家人对此感到万分感谢。
据悉,海南医疗救助基金会“贫困家庭烧伤儿童医疗救助示范项目”,拟从2012年到2015年,共救助300名贫困家庭烧伤儿童。该项目医疗救助对象为:所有在海南省居住(不限户籍)的贫困家庭烧伤儿童,年龄16周岁以下,指定医院就诊,经就诊医院鉴定患者自付医疗费用较大,经社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政府医疗救助以及其他专项救助后仍然困难的,患儿法定监护人可申请资助。
申请该基金的流程为:贫困家庭烧伤儿童在指定就诊医院(目前为解放军187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解放军301医院)领取并填写《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海南贫困家庭儿童烧伤医疗救助申请登记表》;提供父母及患儿的身份证明、相片;提供由村、镇政府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由医院提供证明材料;医院填写救助审批表相应部分,送到基金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