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医疗救助基金会理事长朱继法介绍,省医疗救助基金会去年设立了“贫困家庭儿童烧伤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并获得中央财政50万元支持。该示范项目去年共对我省46名贫困家庭烧伤儿童进行医疗救助,救助款共计50.6万元,其中最低为2000元,最高为2.5万元。
记者从省医疗救助基金会获悉,贫困烧伤儿童救助项目面向全省实施。在我省境内各医院就诊,年龄在0—16岁的贫困家庭患儿(包括外地打工家庭),经就诊医院鉴定自付医疗费用较大,经社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政府医疗救助后仍然困难的,患儿法定监护人可申请资助。烧伤后严重瘢痕畸形残障的儿童、农村五保户、孤寡家庭儿童、独立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身母亲、民政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低收入者,将优先获得救助。
目前,省人民医院、解放军187医院、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海南分院为基金会的合作定点医院。
贫困烧伤儿童可以向省医疗救助基金会申请救助。该基金会将根据患儿的病况确定资助类别,资助0.2万元—3万元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每位申请人只安排一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