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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海南贫困家庭烧伤儿童可获医疗救助[附申请流程]
2013/3/28 18:05:34

来源: 南海网 作者:谭邦会 刘泽林

  海南医疗救助基金会“贫困家庭烧伤儿童医疗救助示范项目”28日正式在海口解放军第187医院启动。0-16岁烧伤儿童家庭(贫困)即日起可申请救助。(南海网记者谭邦会摄)

  南海网海口3月2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谭邦会 通讯员刘泽林)海南医疗救助基金会“贫困家庭烧伤儿童医疗救助示范项目”28日正式在位于海口市的解放军第187医院启动。0-16岁烧伤儿童家庭(贫困)即日起可申请救助。除了海南省人民医院、解放军第187医院作为定点救治机构外,今年又新增解放军301医院为定点救治机构。

  该项目今年共获得中央财政支持50万元,海南医疗救助基金全年在这个额度内对符合条件的烧伤儿童进行救助,直至金额完全用完。

  可以申请该项目医疗救助的对象为,所有在海南省居住(不限户籍)的贫困家庭烧伤儿童,指定医院就诊,年龄16周岁以下,经就诊医院鉴定该患者自付医疗费用较大,经社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政府医疗救助以及其它专项救助后,仍然困难的,患儿法定监护人可申请资助。

  海南医疗救助基金会将根据患儿的病况确定资助类别,资助0.2-3万元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每人只申请一次资助。

  据了解,海南医疗救助基金会“贫困家庭烧伤儿童医疗救助示范项目”去年5月份启动以后,至2012年底,共46名0-16岁贫困家庭烧伤儿童获得救助。其中最少的获得2000元帮助,最多的达到了25000元。该基金会拟从2012年到2015年,救助300名贫困家庭烧伤儿童。

  附:“贫困家庭烧伤儿童医疗救助基金”申请流程

  1.贫困家庭烧伤儿童首先在指定就诊医院(目前为解放军187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解放军301医院)领取并填写《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海南贫困家庭儿童烧伤医疗救助申请登记表》。

  2.提供父母及患儿的身份证明、相片;

  3.提供由村、镇政府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4.由医院提供证明材料;

  5.医院填写救助审批表相应部份,送到基金会审批。

本文出处: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3/03/28/0155615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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