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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特区报)贫困烧伤儿童最高资助3万元
2013/3/13 9:49:40
         记者 罗世容

  本报讯 今年,省医疗救助基金会贫困家庭烧伤儿童医疗救助项目再次获得中央财政50万元支持,用于帮助贫困家庭(低保、低收入以及弱势群体)烧伤儿童(0-16岁),解决他们除医保报销外的自付费用。在我省各医院就诊的、16岁以下的家庭贫困烧伤儿童,经就医医院鉴定自付医疗费用较大,经社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政府医疗救助以及其他专项救助后,仍然困难的,患儿法定监护人可申请资助。

  基金会与海南设有烧伤中心的各医院合作,计划至2015年,救助我省300名贫困家庭0-16岁烧伤儿童。据悉,去年该项目资金已全部用完,共有46名满足条件的烧伤儿童获得救助,其中救助款每人最低2000元,最高达25000元。省医疗救助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杨向萍表示,仍有许多烫伤病人需要救助,同时,许多重度烧伤病人后续瘢痕挛缩畸形和功能障碍手术、恢复训练费用等成了家庭的沉重负担。她呼吁社会爱心人士能够与基金会一同来帮助更多的烧伤儿童。爱心人士可捐款至省医疗救助基金会,账号为:2201021509999529061 工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贫困烧伤儿童申请救助流程

  1 患儿监护人在就诊医院领取并填写项目申请表(也可在基金会官方网站下载)。

  2 赴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理家庭贫困情况证明。

  3 将申请表交到基金会儿童烧伤项目示范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

  4 持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交给就诊医院。就诊医院出具诊断说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送基金会审查。

  5 基金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经法人签字批准后实施救助。根据患儿的病况确定资助类别,资助0.2万-3万元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每一位申请人只安排一次资助。

本文出处:http://www.hntqb.com/hntqb/html/2013-03/13/content_50353.htm?div=-1